中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
福建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图书借还规则
1. 我馆流通书库的全部图书,对全体读者实行开架外借。读者凭本人E卡通或学生证入馆选择所需图书,并在计算机流通管理工作站办理外借手续。
2. 为保证图书资料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图书外借实行期限制:教职工读者借书期为60天,到期如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可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学生读者借书期限为30天,可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 入库时不得将个人的书刊、书包和其他物品带入书库。请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4. 读者请按到库的先后次序交证领取代书板入库,读者选书时,必须按照代书板上的说明,正确的使用代书板,请勿将书拉倒、拉乱、放错位置等。
5. 读者选好所借图书后,请携至计算机流通工作站办理外借手续,并自行在磁性检测仪上检测磁性;还书时由管理人员检测,图书如被取走磁条,每册收取磁条成本及加工费2元;办完外借手续后,请从检测通道离库。
6. 图书借到后,请当场检查有无污损、缺页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将负责赔偿责任。
7. 读者借书后请注意还书日期,可以提前归还,不能逾期;到期未按时还书者,从超期的第一天起,按每册每天0.20元累计收取图书逾期使用费。
8. 归还、续借图书时请注意:从借书之日起3天以后才可归还、20天以后才可续借。另外在不超期的情况下,可以按证续借也可以按书续借
9.还书时,应持本人E卡通或学生证到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不得代替他人还书,以避免一些不应有的错误出现。
10.已借出的书刊,若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图书馆可随时向借阅者协商,提前归还,借阅者应予支持。
11.严禁在库内撕毁、盗窃图书。凡有上述行为和未办理借书手续私自带走图书者,视情节,除按规定赔偿外,每册处以50—200元罚款,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2.请爱护图书,如有毁损、涂写、遗失情况,按我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13.遵章守纪,恪守公德,文明借阅,服从管理,保持安静,严禁烟火,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如造成事故,按学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送交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
招生热线:0595-36107666、(传真:0595-86012339)、36107788(省内)
福州:易老师 8370456440 孙老师 18259639025
泉州:黄老师13665991306 李老师 15060955503
莆田:邵老师13559693612
漳州:丁老师 13799069366 厦门:梁老师13720826855
龙岩:李老师 15959384661 宁德:朱老师 18659627871
三明:黄老师 17859893076 南平:张老师 15259999206
举报电话:059586018686
举报邮箱:fzfzxydgb@163.com
举报入口链接
请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