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

闽教助中心〔2017〕23号

关于做好“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

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全面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20号)文件要求,各高校推荐了千余名学生宣传员今年暑期返乡宣传资助政策。现学生们已陆续离校,为确保2017年“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5日-7月15日。

二、受访对象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在走访工作开展前,根据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名单和学生宣传员家庭住址,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走访对象和走访时间。走访对象名单由县级资助中心提供并预先做好告知工作,不得让学生宣传员盲目寻找走访对象。各市级资助中心负责汇总本辖区学生宣传员走访安排情况(见附件1),于7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我中心邮箱fjzxdk@163.com。

三、宣传员报到

学生宣传员持介绍信、学生证和培训结业证书到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报到,各县级资助中心应提前与学生宣传员取得联系,约定报到时间。

四、宣传品签领及发放

签领:活动用政策宣传品及入户小礼品将通过邮寄的形式分别寄往各县级资助中心(宣传品清单见附件2,派发数量见附件,3),各单位应及时将签领回执(见附件4)盖章传真至0591-87824926。

发放:政策宣传品及入户小礼品在走访时使用,各县级资助中心应提前根据物品清单和走访数量,将物品发放给学生宣传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和绩效考核体系。各设区市要负责做好本辖区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县级资助中心应在学生走访前,告知其临近的医疗点、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的位置,并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

(三)活动期间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合适进行走访活动的,应主动将活动延期,并提前告知走访对象。我中心为学生宣传员购买了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从2017年7月5日至7月31日,各单位应在保险期限内安排本次活动(含返回县级资助中心确认走访情况)。活动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上级学生资助部门反馈。

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0591-87091473。


附件:

1.“资助政策乡村行”学生宣传员走访安排情况表

2.“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品清单

3.“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品派发数量

4.“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品签领回执

5.“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学生宣传员名单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资助政策乡村行”学生宣传员走访

安排情况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宣传员姓名

走访对象

姓名

贫困类型

拟走访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2

“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

宣传品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备注

1

资助政策宣传漫画

每户一份

A4大小,内含6页(双面)资助漫画

2

无纺布袋

根据入户礼品数量

用于装宣传品及小礼品

3

入户小礼品

学生宣传员数量×5份

提前贴赠品贴纸

4

胸牌

根据学生宣传员数量

填写学生宣传员姓名并加盖县级资助中心公章

5

赠品贴纸

根据入户礼品数量

学生宣传员需提前将贴纸贴在入户小礼品上





附件4

“资助政策乡村行”政策宣传活动宣传品

签领回执


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1

资助政策宣传漫画


2

无纺布袋


3

入户小礼品


4

胸牌


5

赠品贴纸



填表人:联系电话: